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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提升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规范港口建设经营活动,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纳入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本政策有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或者认为政策实施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请一并提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按照如下方式之一向我局提出: (一)信函∶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规划科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联系人:于姗姗、鄢伟峰,联系电话:82233663。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yss407@163.com。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等类似表述,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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