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注意啦! 3月1日起 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正式实施 为有效减少汽车排放污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佛山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汽车污染治理,规范汽车排放检验和维修行业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目前,市交通运输部门已建成“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通过网络连接和数据共享可实现检验与维护数据实时共享,形成“检验-维修-复检”闭环,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面实施条件已具备。 《方案》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凡是在佛山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需到具有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维修治理,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查询到相关维修记录后,方可安排车辆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修治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 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 扫描二维码查看 佛山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M站)名单 《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佛山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目录库分别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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