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0 16:53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今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增强全面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佛山交通运输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佛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二)突出“全民普法”,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七进”,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和学习宪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统筹谋划,形成全市交通行业内上下共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全民普法特别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通过专题辅导、知识竞赛,运用“广东普法”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纪国法的模范遵守者。

  (四)注重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是依法治交通运输的依据,要着重抓好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始终是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统筹部署“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

  (一)加强“送法下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各单位对所贯彻执行法律承担直接的普法责任,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在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监督检查等执法环节以及提供航道、港口、公路等公共交通服务过程中,现场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贯,做到边执法边宣传、边服务边宣传。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汇编和发布工作,针对热点法律问题解读,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做到“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

  (二)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按照中央、省的部署,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及时进行总结和上报。认真梳理“七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做好“八五”规划的起草谋划。

  (三)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宣贯交通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今年注重加强对《佛山市网络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佛山市利用自有建设用地设置机械式停车设备管理办法》《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实施防控举措,把法治精神和要求贯穿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结合本市交通行业疫情防控管理实际,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一)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单位党委(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采取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二)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结合新出台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做好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进行网上学法和考试,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不断提升学习质量,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

  (三)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能力。以建立诚信经营体系为目标,以国家有关基本法、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方面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加强对交通行业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引导和规范全行业提高诚信守法经营能力和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在各类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四、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的宣传工作

  (一)加强公共交通场所普法宣传。利用公共交通场所人流量大、受众广的特点,在公交车、出租车、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车站、客运站、码头、公路服务区等交通站场以及车(船)载视频显示终端,进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全覆盖宣传,推动法律知识走入群众日常生活。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等为契机,采用横幅、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营造交通运输法制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新媒体新技术与普法工作的融合。拓展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同时,依托“学习强国”APP、“佛山交通”微信公众号、本单位政务网等平台,以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主动对交通工作热点和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交通、支持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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