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21 16:38

市委、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工作职能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我局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子证照”、“证照分离”等各项工作,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环境,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在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权责事项597项,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其中,8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在线申办,网上申办率达100%。

  二是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营造公平法治市场环境。统筹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认领与关联监管事项114项,统筹录入已实际产生监管数据的事项89项。重新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逐步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三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服务中心造价技术审查辅助服务单位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把信息征集、评价应用、联合奖惩等信用建设的每个环节都纳入行业的公路建设、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道路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形成行之有效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依法依规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14号)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出台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大措施》及系列政策文件,相关政策文件先后获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的认可。

  二是全力推进一批行业急需的立法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出台。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行业急需、矛盾突出的领域。2020年依法依规起草送审的规范性文件7份,涉及货运物流财政补贴、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信用管理、公交乘车规范、公路水路建设质量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与行业发展、规范执法等方面。为加强全市停车场的监督管理,由我局牵头起草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4月15日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于5月1日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三是重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佛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局重新印发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度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专家论证、征求相关单位及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廉政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环节,经市司法局审查后,已正式印发。

  (三)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做好2020年度全市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佛山市交通综合执法领域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佛山市交通综合执法领域2020年度专项执法整治和节假日执法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全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围绕货运、客运、治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港口等执法领域和节假日执法保障等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整治。

  二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春运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交通执法领域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执法检查工作指引》,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并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联合防疫队伍,在全市109个联合检疫站,24小时全天候轮班值守,对进入我市的车辆、人员进行疫情监测防控,做到不漏一车一人,把疫情控制在源头,防止疫情蔓延。

  三是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监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7538宗,没有出现经复议重新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四)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全年共办理完成2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4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答复率100%。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129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113余件次,受理12345热线工单3502件。

  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3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案件两件维持处罚决定,申请人撤回复议1件。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将其纳入全盘工作之中统筹安排,先后4次在党组会议中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和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领导接访活动11场次,接待群众来访15批次56人次。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按照省、市关于领导班子学法的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3次,其中包含党内法规学习1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培训学习,组织召开《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让全局干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培养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三是积极组织法治讲座。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讲座,开展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普法活动与普法考试,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是推进普法“六进”活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后,组织直属单位、区、镇街各部门、市路桥公司及下属项目建设单位相关的工作人员,以及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共155家单位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佛山市促进货运业新增运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采用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全市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并要求所有的党组成员必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组报告制度,制定《佛山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

  (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曾阳春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会;组织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类问题与情况;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对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尽管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以及建设交通强国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完成目标要求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二是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系统壁垒仍未打破,在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减证便民方面仍有很大改进空间。三是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以后,各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水平不一,部分执法人员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的主动性不强,执法培训与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建成法治政府部门的目标,加强统筹谋划,深化目标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履行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范新文件的制定,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实用性;坚持做好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谁执法谁普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常规工作。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配合省、市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改革成效和改革措施;持续推进“电子证照”、“证照分离”等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实施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及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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