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系统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2-04-19 10:11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法函〔2022〕13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2〕29号)和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515”战略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统筹谋划,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交通强省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抓好《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对有关文件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四、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持续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做好行政复议改革的各项工作。

  五、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文明执法

  (一)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对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指导力度,系统梳理各地运行机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进一步梳理明确综合执法机构职责边界。

  (二)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机制深化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商制度,推动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普法式监管、说理式执法等措施,从源头引导守法经营,推动执法实践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六、深化“放”、优化“管”、实化“服”,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提升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按照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要求,做好“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全程网办”“全市通办”等各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审慎实施事权下放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领域的实际,充分评估基层实际需要,事权成熟一批下放一批,避免一刀切,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事前监管,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与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四)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年度版)的通知》(佛府〔2021〕18号)。逐步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服务基层应用。   

  七、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抓好佛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广泛运用以案说理、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加强普法效果。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统筹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参加旁听庭审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法,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将个人学法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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