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147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16:35

岑伟涵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进一步做好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相关政策的建议》(第2019014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城市配送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我市城市配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布局分散,已经难以满足佛山快速增长的货运需求和现代化城市配送的要求针对城市配送存在的“进城难”、“通行难”问题,我局提出以满足城市居民和城市中心区商贸经营配送需求为出发点,发展以厢式货车组成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外廓标识统一的专业化、社会化城市配送试点企业,构建全面、高效城市配送网络,全面推进城市配送。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8号,以下简称《城市配送实施意见》)2017年2月17日正式实施。

    201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对企业申请通行证条件过高限定,将不利于该行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见,我局报请原市法制局废止了《城市配送实施意见》。

另一方面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合并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环保定期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结合我市城市配送实际情况,为保证政策的适用性和延续性,探索创新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模式,经与市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研究后,我局在原《城市配送实施意见》基础上重新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申请通行证条件进行了修改,目前正在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阶段。下一步,我局将按市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进行报审,尽快出台新的城市配送运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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