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5:10

徐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佛山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20220049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基本情况

  2019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也称共享电动自行车)开始进入我市顺德区,后逐步延伸至其他区域。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公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丰富绿色出行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车辆过度投放、乱停乱放、不佩戴头盔等问题。前期,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行业秩序得到较大改善。为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深入研究,明确建立总量动态调控、运营配额投放、车辆注册登记、信息化监管、执法监督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当前,全市未经允许擅自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基本清理完毕,各区正陆续开展运营配额投放,其中禅城区已通过竞争方式完成运营配额投放,并通过协议方式要求运营企业配备智能头盔、实时定位、超载识别等车辆设备,以保障后期规范运营。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

  为全面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骑行环境,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全力开展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行动。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将在两年内新建提升专用道1500公里。截至2022年7月,全市已经完成超1000公里的专用道建设提升任务,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目标任务,届时电动自行车骑行环境将得到较大提升。

  (二)完善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

  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宣贯、规模评估、技术研讨、流程再造、数据监管等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序推动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发展。

  一是组织专业技术单位,从市民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力等多角度,对全市和各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规模上限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全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及各区配额。

  二是各区参照市级确定的配额,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无偿授予经营者,并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规范运营管理,为市民提供规范有序的出行服务。

  三是建立共享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变化、城市空间承载力等情况,适时开展规模评估分析,并及时启动总量调控工作。

  四是制定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竞争指引和标准规范,明确运营企业的资质、车辆技术、注册登记流程、日常管理、接入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的数据规范等相关要求。

  五是充分利用数据化治理手段,为实现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更精准、有效的智能化监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建设了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提高政府部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监管能力。

  (三)加大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力度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近期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系列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为压实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多次组织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实地检查运营企业经营场所,对运营企业人员配备、智能头盔技术升级、有序停放等提出明确要求,督促运营企业限期整改落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简称“摩电”)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实施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20项措施,加强摩电交通安全全链条管理,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6月,全市设置88个涉摩电交通整治执勤点,统一执行“1+N”模式和“佛山e骑士”小程序对摩电违法行为进行了交通违法采集、精准教育、闭环管理“三位一体”机制,坚持“全天候”“全覆盖”整治,严查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9类突出违法行为,设立21条电动自行车严管路,加大中心城区严管力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执法教育相结合,提升各类群体摩电安全出行意识。

  三是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影响市容市貌专项治理行动。市城管执法局以地铁站、医院、学校、商业中心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为重点,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专项治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影响市容问题,提升市容秩序管控效果。在创文、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重要保障工作期间,加大重点路段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提前做好车辆调度和应急预案,加大路面管理人员投入,及时搬离乱堆乱停的车辆,确保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在禅城区投放的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开展试运营,市民头盔佩戴率、多人骑行等现象较发展初期已有了较大改善,但不戴头盔、乱停放等问题还是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指导禅城区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指导禅城区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运营企业严格执行市级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不断研发升级智能头盔、载重监测等相关技术,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用车习惯。针对用户不佩戴头盔和多人骑行、逆行闯红灯、不规范停放等不良用车习惯,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各类媒体渠道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用车宣传工作,倡导市民养成文明良好的用车习惯。

  三是不断优化完善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日常对运营企业监管情况,进一步优化各项功能模块,满足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需求,提高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

  感谢委员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发展,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便捷的、多元化的出行方式。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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