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第20220021号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5:15

黎智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合理利用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进行城市美化的建议》(第20220021号)的提案收悉经综合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进行城市美化,可以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有效提高我市城市公园面积及绿化覆盖率,促进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因此,我局赞成您关于充分合理利用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进行城市美化的建议。

  一、相关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工程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推进桥下空间公园改造、城市微小空间增绿和城市品质提升。

  (一)建章立制,明确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原则

  为加强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占用管理,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集约利用桥下空间资源,市政府于2021年8月印发《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佛府办〔2021〕1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桥下空间的利用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属地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的原则结合现状和实际利用需求情况,桥下空间利用模式主要分为城市绿化类、公共交通设施类和城市管理类。

  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因地制宜利用桥下空间100余处,包括创建了一批市民喜闻乐见的公园、改造成停车场地、建成交通设施配套仓库用房以及绿化景观提升等。通过对桥下空间的改造利用,提高了我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彰显了佛山低碳环保、生机盎然的文明城市形象。

  (二)完善制度,鼓励充分利用桥下空间

  2021年11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技术规定》鼓励充分利用桥下空间建设公共活动空间,还对公共开敞空间的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公共开敞空间应与城市道路相邻,或者与公共步行系统直接连接,以保证公共性和开放性。公共开敞空间应考虑应急避难的需求。二在轨道站出入口、公交场站、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筑主要出入口等主要人流节点之间应建立便捷的、有遮阳避雨设施的步行衔接设施。步行衔接设施应与涉及开发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鼓励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起点和终点与周边建筑进行联通。

  (三)科学谋划,提出城市绿地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

  提高我市公园绿地的系统性,市自然资源部门正结合绿线规划评估、相关城市案例和森林城市创建等相关要求,提出城市绿地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完善全市绿地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城市绿线分类体系和绿地标准,明确各类绿线的管控要求。

  (四)改造提升高速公路出入口,改善交通环境和城市形象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区和市路桥公司完成了广佛高速公路谢边出入口、广三高速公路狮中出入口、广明高速公路荷城出入口、广三高速公路云东海出入口的改造提升工作和广明高速罗格收费站岭南特色站楼(该项目纳入佛山一环高速化改造)的建设。2020年,各区继续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提升改造,启动实施高速公路出入口提升项目15项。目前除广佛高速沙涌出入口正在改造、顺德区广珠西线同江(顺德)出入口调整了改造提升方案外,各项目均已完成。

  辖区内重要高速公路出入口改造提升,改善了“佛山门户”,提升了我市的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2022年全市开展“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行动加大对“六乱一占”、破坏绿化、广告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建筑垃圾偷排偷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道路交通秩序及标识标牌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所辖区域高速公路、公路用地违规出租整治开展重点道路、高速公路立交及出入口景观提升推进桥下空间(含立交)建设市民公园、停车场及绿化等。

  (六)因地制宜,加快口袋公园建设

  我市将口袋公园建设纳入市政府2022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主要以中心城区为重点,通过充分利用拆迁腾退地和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裸露土地等一些消极空间进行改造。因地制宜,把更多的绿地建在百姓身边,给城市肌理增加绿意,在美化环境的同时,给市民提供更多的邻里交流和运动休闲的空间。口袋公园选址灵活、面积小但可以布局到城市的每个角落,有效填补了高密度老城区公园绿地不足。

  (七)常态化开展重点路段及出入口环境整治检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为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我市重要道路路域环境和养护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品质,202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对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开展常态化检查评价。通过检查评价,进一步改善我市公路路域通行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佛府办〔2021〕13号)的要求,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坚持区域位置与功能相结合,坚持功能发挥与形象提升相结合,坚持特殊化与一般化相结合,遵循“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属地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原则,继续稳步推进打造“安全、整洁、美观”桥下空间。

  (二)认真借鉴提案的建议,吸取过往的经验和不足,在交通工程公共区域的改造利用过程中,关注生态绿化建设的同时,更注重各项规划、设施、建设项目之间的联通性及整体性,不断提高城市各系统的可达性及利用度,致力于将我市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三)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目标,加快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加快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的梳理和谋划,确保交通工程公共区域的改造利用工作持续、有效推动。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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