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业务(2023年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单位: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6:59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工作要求,我局开展市际道路客运包车指标结构优化工作,依据企业的诚信评价、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应急服务、创新服务、社会责任和贡献等情况,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并经各区交通运输局依据综合评审结果和排名情况确定各申请企业市际道路客运包车指标的授予数量。

  近日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汽”)等37家道路客运企业(详见附件)申请办理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业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佛汽等37家道路客运企业符合申请条件。

  现将以上道路客运企业申请办理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通过书面方式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市交通运输局城乡客运科。

  附件:申请办理从事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业务 (2023年第一批)的客运企业名单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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