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取消“网约车驾驶员户籍准入条件”的通告
 
发布单位: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21:3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不再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向就近的任一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关注“佛山交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理登记-网约车申领指南”,或登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搜索“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证件办理流程”。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日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