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2-05 17:27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12月3日下午,区交通运输局在三水区交通运输协会会议室召开三水区重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局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区交通管理总站、区交通运输协会相关人员及区内重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全面启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区内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联网并上传数据。二、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文件精神,具备维护、竣工检验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后,须对检验合格车辆出具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和二级维护备查记录表。三、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的文件精神,原已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当前无需进行备案,待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30日内再进行备案。四、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运〔2015〕650号)要求,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每年参加一次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在评价周期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自评。五、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

 

(来源: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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