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3 16:45

  全市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国家、省、市在行业内全面铺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和道路旅客运输百日整治三大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我们呼吁您遵守《安全生产法》,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做到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全面排查、扎实整治。

  突出一个关键人: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把握两个阶段:一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二是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7月起),各级交通运输监管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落实“三个必须”:严格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四到位”:一是警示教育要到位,要认真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作业审批要到位,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三是设备检修要到位,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设备设施。四是人员管控要到位,对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三是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是生存之本,更是企业发展之基。我们衷心期待您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扎实开展三大专项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佛山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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