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2 11:01

  当事人邓义军“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一案,我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了案件编号为440661202000105的粤佛交催〔2021〕012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当事人邓义军送达上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我局案件编号:440661202000105的粤佛交催〔2021〕012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

  上述文书已张贴在我局顺德综合执法支队的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成业路2号)交通综合楼门口公告栏,现在我局网站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催告书(粤佛交催[2021]0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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