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通知书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30 14:40

广西贺州华安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钟山县分公司: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号:粤佛交运责改[2022]NH000399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在S121K20+460附近存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

  在接到本通知书7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四路(智慧城市运行中心)(电话:0757-85518370)接受调查处理。 

  上述文书已张贴在我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八大队)的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4路(智慧城市运行中心))门口公告栏,现在我局网站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广西贺州华安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钟山县分公司    粤佛交运责改[2022]NH0003993号)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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