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涉案物品认领公告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16 14:54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4月11日依法拆除了位于S15广佛高速公路(佛开段)广州方向K49+810M处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主地面构筑物,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拆除了位于S15广佛高速佛山往广州方向K37+720M处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主地面构筑物。拆除取得的残料为权利人不明确的涉案物品(详见附件)。


  参照有关规定,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物品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本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附件的涉案物品作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置。


  公告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

  联系人:刘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139985、82622947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无主涉案物品公告清单.doc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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