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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黄焜华)
 
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03 11:40

黄焜华:


  你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佛交催〔2026〕0002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粤EDX1014),本机关于2026年1月16日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佛交罚〔2026〕00180号。你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按要求履行:

  1. 履行标的:罚款贰佰元整(200.00元);

  2. 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

  3. 履行方式: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识别码:44060426000000176457)指定银行及账户;


  二、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你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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