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我市交通影响评价交通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我市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质量的提升,现面向社会征集专家库成员。 一、资格条件要求 入库专家除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规划、交通信息、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 (二)从事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工作满10 年; (三)具有城乡规划、交通规划、交通工程等任其一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在高校从事交通专业任教满10 年,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选取使用要求及有关规定,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委派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任务。 2.根据参与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独立发表工作意见。 3.对专家组织、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依法依规取得劳动报酬。 5.退出专家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库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选取使用要求,参与交通运输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委派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实际需要,对参与相关工作获取或掌握的有关文件、资料、数据及其他工作内容保密。 4.如实全面提供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联系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变更。 5.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与项目相关方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开展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满足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回避要求。 6.协助、配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评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专家库成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面向全市征集,凡符合条件的专家需在2022年11月4日前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指定邮箱ghk_fsjt@163.com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交通专家自荐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后,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聘为专家库成员。 (二)专家入库后,我局将根据选取使用情况,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 附件: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交通专家自荐表.doc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人:栾鑫,联系电话:8310 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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