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4:32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佛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统筹起草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被列入2024年度佛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计划。按照《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等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    




  《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

  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估的背景与目的

  《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令10号),经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分总则、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道路停车泊位、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0条,已实施满3年,经市政府同意,纳入《佛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依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的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按照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全面调查和研究分析,对《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客观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奠定基础。


  二、评估的标准

  本次立法后评估对《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进行:

  (一)合法性标准。即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

  (二)合理性标准。即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是否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立法目的;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协调性标准。即政府规章与同位阶的立法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备。

  (四)可操作性标准。即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

  (五)规范性标准。即立法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政府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

  (六)实效性标准。即政府规章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立法实施情况

  一是评估相关工作管理措施的实施成效,对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重点评估规范和解决了哪些问题。二是评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停车场管理的现状,分析是否存在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和不具有现实意义的制度和规范,并结合现实发展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和制度。三是评估立法后的普法措施及社会公众的知晓情况,评估在普法宣传贯彻方面的成效和不足。

  (二)合法性及协调性情况评估

  一是评估制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已修改,是否与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二是评估是否与有关规章、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相互衔接。三是评估配套制度是否完备,包括规章明确需要制定的配套措施是否已完成,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情况。

  (三)执法情况评估

  主要就规章涉及的机构职责、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立法后评估调研和分析结果,对《佛山市停车场管

  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方法

  (一)文献研究和立法比较分析

  收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与法律、行政法规、各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比较,从立法思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度缺失和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并结合佛山实际开展对比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

  面向停车场管理部门、停车场经营管理人、行业协会、市民代表,邀请相关方代表参与座谈,听取对规章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地调研

  通过实地调查、召开调研会等方式,了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过程的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听取对完善规章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问卷调查

  围绕评估内容,分别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及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并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五)专家咨询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专家对规章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的咨询意见。


  五、评估实施步骤

  (一)成立评估小组(2024年3月)

  为切实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科室、研究单位、法律顾问及行业专家成立评估小组,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统筹组织、沟通协调和具体实施。

  组  长:分管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局城道科、智能科、规划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成  员:上述科室工作人员,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局法律顾问,行业专家。   

  (二)制定评估方案(2024年3月)

  此阶段是评估工作的准备阶段,内容包括:制定印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估的目的、评估的内容、评估的原则和标准、评估的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

  (三)评估方案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5月)

  此阶段是评估工作的实质阶段,内容包括:

  1. 调查研究(4月至5月上旬)

  一是开展问卷调查,并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开展实地调查,到各区相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实际情况;三是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 分析评估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召开评估小组工作会议,由评估小组对收集的调研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得出初步评估结论。

  3.专家咨询论证(6月上旬)

  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对相关疑难问题和初步结论进行咨询论证。

  预期成果:此阶段通过对调研情况的总结梳理和对重点、疑难问题的分析探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初稿。

  (四)报告完成阶段(2024年6月中旬至7月)

  此阶段主要对评估报告初稿进一步研讨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评估报告,提交审核。

  预期成果:形成最终评估报告,提交市司法局审核。


  抄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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