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7-18 10:10

     

    按照《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紧密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就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到领导分工,并在局门户网站向外公布。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并对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要点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全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制度引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管理规范一是落实预先审查制度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公开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大力推进“五公开”

    “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四、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职能部门为回应责任主体,负责回应各类社会关切,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统筹、协调。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产业政策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舆情收集并做好研判处置工作,强化同宣传、网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同各类传播主体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舆情分析处置能力水平,确保回应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

五、拓展公开载体

积极拓展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平台、新形式,使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在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机关内部网络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撑系统,完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微博、12345及网络发言人平台等信息应用平台,较好实现了多方式、多途径进行政民互动。在内容设置上,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目前,我局门户网站设置有政务公开、交通动态、便民服务等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六、加强督导落实

为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局纪检监察室定期对信息公开组织监督、检查。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督察督办制度。认真落实每月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利用局务会等工作会议,要求各业务科室汇报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有关情况,监察室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监察室每年6月和12月份,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政务微博、12345热线及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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