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成效 1.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12月,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42 场;发布规范性文件 3 份;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及时回复、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咨询)715 条;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更新信息1025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58条;及时回复、办理12345转办信息(咨询)2800件;办(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8件,全部依时办结;公开政府采购项目2个,总金额210.8万元;确保了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落实。 2.行政权力方面 2019年,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对我局保留实施的 53 个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全部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分厅》上公开运行,网上办理事项 70 项,为市民办事提供了较大方便。 3.“三公”经费方面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财政拨款预、决算都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双公开。 4.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 15 件,收到政协提案共 14 件,议提案件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中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共享单车、公交专用道等方面的问题,已全部答复完毕。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 (二)主要落实措施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强化组织保障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到领导分工,并在局门户网站向外公布。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并对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要点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全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组织结构体系。 2.强化制度引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管理规范。一是落实预先审查制度。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公开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大力推进“五公开” 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4.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职能部门为回应责任主体,负责回应各类社会关切,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统筹、协调。及时、主动、全面发布交通相关政策;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舆情收集并做好研判处置工作,强化同宣传、网信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同各类传播主体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舆情分析处置能力水平,确保回应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 5.拓展公开载体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平台、新形式,使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在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机关内部网络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撑系统,完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务微信、政务微博、12345及网络发言人平台等信息应用平台,较好实现了多方式、多途径进行政民互动。在内容设置上,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目前,我局门户网站设置有政务公开、交通动态、便民服务、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6.加强督导落实 为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局纪检监察室定期对信息公开组织监督、检查。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督察督办制度。认真落实每月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利用局务会等工作会议,要求各业务科室汇报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有关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每年6月和12月份,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12345热线及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2 | 增14 | 1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1 | 1600 | 行政强制 | 1 | 增1 | 37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10.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2 | 0 | 0 | 0 | 0 | 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0 | 0 | 0 | 0 | 4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6 | 2 | 0 | 0 | 0 | 0 | 8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公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敏感性有待增强,运用政务微博、短信平台、公众微信等公开方式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政务公开力量薄弱,一身多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使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功能,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改进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着力打造法治机关、廉洁机关、创新机关和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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