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3-20 16:55

    2016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紧密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2016年度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完善组织领导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按照市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到领导分工,并在局门户网站向外公布。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并对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几个工作要点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全局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落实预先审查制度,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公开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最大限度的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4条;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及时回复、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咨询)315条;通过佛山电视台、电台、市内外媒体机构主动发布行业相关民生信息4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36条,确保了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落实。
  (二)行政权力方面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17项,社会服务类事项5项进行梳理,并全部在《佛山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运行,为市民办事提供了较大方便。
  (三)“三公”经费方面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财政拨款预、决算都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使市民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所需行业政府信息。我局全年共受(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取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议(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36 件(主办 16件,会办 20件)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交通等方面的问题。收到政协提案共 24 件(其中主办 6 件,会办件 18件),全部议(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办理完毕,且办理质量深受议(提)案人好评。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公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敏感性有待增强,运用政务微博、短信平台、公众微信等新型公开方式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力量薄弱,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件》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改进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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