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固定拍摄点的公告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14:24

  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交通监控视频资料、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卫星定位系统所记录的资料,认定违法事实。现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路S263K117+319处(广州往大沥方向)安装的一个固定拍摄点向社会公告,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于2022年10月1日起使用该固定拍摄点进行执法。

  特此公告。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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