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佛山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5日至2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信封注明“诚信评价”字样)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或情况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证明材料应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相关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匿名提出意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7—82221044 电子邮箱:hyc@jtys.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邮政编码:528000
附件: 2023年度佛山市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2023年度佛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2023年度佛山市驾驶员培训机构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2023年度佛山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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