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第一批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点实施非现场执法试点的通告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08:56

  为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治理,打击违法超限行为,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广东省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我市启动第一批共20处科技治超检测点实施非现场执法试点。检测点利用电子称重、高清摄像头等交通智能监控设备,对过往的运输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并将超限违法数据同步回传至监控指挥平台。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自2024年3月26日零时起,将依据该系统监控记录对超限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检测点匹配卸货场和违章处理室的地址、电话一并公布(具体见附表)。


  请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行驶。若收到违法行为告知,请按告知指引至卸货场或违章处理室配合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附表:佛山市第一批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点实施非现场执法试点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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