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公告(2024年4月)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4:59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现林德助等313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已逾期180日未申请换证(具体名单见附件),相关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我局将按规定对上述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4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逾期180天未申请换证注销名单(共313人).pdf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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