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及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复核情况及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单位: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5-24 12:37

  根据《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交〔2022〕93号)和《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交〔2022〕94号)规定,截至2023年4月30日,全市共有8家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申报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或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经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我局复核,确定有4家企业符合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共需拨付扶持资金116.214万元;有0家企业符合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报条件。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在将2022年度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及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复核情况及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6月1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信封注明“城市配送扶持资金”字样)。所反映的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7-82225034

  电子邮箱:hyc@jtys.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邮政编码:528000

  附件:1.2022年度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复核情况及分配方案.xlsx

  2.22022年度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复核情况.xlsx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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